逾期鋼瓶裝瓦斯賣獨老 老闆送辦

合格桶裝瓦斯提把內側,有俗稱「鋁卡」的消防署檢驗標章。 記者卜敏正/攝影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朴子市某瓦斯行陳姓負責人,購買50公斤裝瓦斯載運至廢雞寮自行灌裝,將瓦斯分裝至逾期限之20公斤裝不合格鋼瓶,再販售消費者,被嘉義縣調站查獲,業者也坦承使用逾期鋼瓶,私自罐裝後多販售給獨居、不識字老人,昨訊後依涉嫌詐欺罪移送法辦。嘉義縣調站日前接獲民眾檢舉後,前天會同縣消防局、縣府經發處,前往該煤氣行及分裝瓦斯之廢棄雞寮搜索,當場查獲陳姓負責人正在分裝瓦斯,現場查扣50公斤裝瓦斯鋼瓶33支、已灌裝好重量不足逾期20公斤裝瓦斯鋼瓶,及逾期未裝瓦斯鋼瓶近百個。朴子某瓦斯業者在廢棄雞寮中,以逾期鋼瓶自行分裝瓦斯。 圖/縣調站提供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 陳姓負責人坦承,為規避每個瓦斯鋼瓶210元檢驗費用,才以逾期鋼瓶分裝,前年起每日販售逾期瓦斯鋼瓶5、6個,每月近200個,民眾若有意見,他便換合格鋼瓶。縣消防局危險物品管理科長蔡朝全表示,已對業者倉庫、住家開出違法分裝、使用逾期鋼瓶及超量儲存等5張舉發單,依法每張罰單可處以2至10萬元罰鍰。嘉縣液化氣體燃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賴新登表示,合格桶裝瓦斯提把內側都有俗稱「鋁卡」的消防署檢驗標章,依規定新出廠鋼瓶每5年檢驗1次,超過20年需2年檢1次,逾30年鋼瓶需淘汰;他提醒消費者,叫瓦斯時一定要檢查標章日期,發現逾期就立即要求退貨。

新聞出處---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8/1557956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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